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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議員陳永德今天在工務部門質詢中,針對纜線暫掛雨水下水道提出質詢。

98年共有15家業者,共計39件申請案,根據「台北市雨水下水道暫掛纜線管理要點」,向水利處申請纜線暫掛。總申請長度為6,404,805公尺,租金收入總計為78,197,748。陳永德質疑,水利處查察不力,以致違規設置的情形遍佈全市,管理要點形同虛設。且據內部人士表示,在稽查過程中發現,約有1/5的纜線都是未經申請擅自掛設的。以97年暫掛租金收入84,687,048來算,市府至少被坑了16百多萬。

陳永德表示,北市雨水下水道違規暫掛的情形十分嚴重,以97年為例,共有681處違規暫掛,然97年共有15家業者(共計41件申請案)向水利處申請纜線暫掛。平均而言,每家業者一年違規45次;若以申請案件數來作統計,每一件申請案一年則重複違規17次。

根據「台北市雨水下水道暫掛纜線管理要點」第十二點,只要違反其中任何一款即為違規暫掛,水利處將予以剪除,業者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補償。且違規事項,一年內累計達二次或情節重大者,得一年內不受理該業者於違規地點行政區之暫掛申請。

根據水利處抽查的結果, 97年有簽約的業者,違規件數共有681件,纜線垂落為最大宗有343,而因情節重大被剪線共有182件。其中,擅掛纜線共有127件(共抽查4203件),約佔抽查總件數的3%。若以97年租金總收入來計算,果這些擅掛皆有申請,水利處至少還可以再收2,540,611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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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永德當場提出多張違規照片,其纜線亂掛情形十分嚴重,纜線垂落、未貼壁、未依定位釘掛、未與標示、用餘纜線未清除、擅掛纜線等缺失都很明顯,嚴重影響排水功能,妨礙清疏工作,更嚴重違反「台北市雨水下水道暫掛纜線管理要點」的規定,不但應予以剪除,水利處一年內也不應再接受該業者同區的暫掛申請,然而水利處卻任由這種狀況,遍佈整個台北市雨水下水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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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者一再違規卻每每申請通過,水利處身為主管機關,卻沒有遵守管理要點行事。管理要點流於表面文字,毫無實際管理業者的意義。

依照「台北市雨水下水道暫掛纜線管理要點」,擅掛纜線的情形有兩種,其一為,該業者根本沒有申請就私自掛設,再者是,該業者有按照規定申請,但是卻在未申請的地點掛線。以上兩種情況,經查獲,依管理要點,應立刻剪線,但據了解,水利處只對後者開鍘,而遇到根本沒申請的業者或是來路不明的電纜線(例如里監視器線路、台電線路、自來水線路、住家私接等其他未知的管線)則是視而不見置之不理,管理要點根本形同虛設。

陳永德說,這根本是變相在鼓勵大家都不要申請,可以免費掛線,還不用怕被剪線。而根據內部人士表示,在稽查過程中發現,約有1/5的線來路不明,都是擅自掛設的。以97年暫掛租金收入84,687,048來算,市府至少短收了16百多萬的租金。

陳永德認為,水利處僅向有線電視、行動電話、固定網路業者收取租金,卻任由其違規使用,根本稱不上管理,纜線暫掛混亂容易造成雨水下水道堵塞,是很嚴重的民生問題。再者主管機關僅管理上述業者,除此之外誰都可以去私掛纜線卻無法可管、無規可罰。如此一來,北市府對於台北市的雨水下水道的管理根本只管了一半,暫掛纜線依然混亂,根本不符合當初設立管理要點的精神。

為此,陳永德要求北市府相關單位,針對本市纜線暫掛問題進行徹查。並且擴大擬定管理規範,統籌全市雨水下水道暫掛的監督管理,如此才能確保守法民眾使用的權益且讓公設發揮最大效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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↑正確符合規定的纜線掉掛應該如上圖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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